婚前财产的婚后混同(2)
随着婚姻稳定性下降,个体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注重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婚姻法也开始警惕把婚姻关系工具化、功利化的倾向,通过立法让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更加清楚。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的风险并没有消失,本文将根据不同的婚前财产类型分类讨论财产混同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
随着婚姻稳定性下降,个体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注重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婚姻法也开始警惕把婚姻关系工具化、功利化的倾向,通过立法让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更加清楚。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的风险并没有消失,本文将根据不同的婚前财产类型分类讨论财产混同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
抽逃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现实中,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公司有限责任制度,不是股东逃避责任的保护伞。抽逃出资的行为并不能免除股东出资义务,只是一种暂时的逃避。对于股东而言不仅要面临出资加速到期的风险,还会导致股东权利的丧失。尤其是实缴制公司股东,除一般股东抽逃出资风险之外,还要面对不菲的罚金和牢狱之灾。
由于近期的疫情影响,国外特别是欧洲国家对于医疗用品的需求剧增,这也给一些人带来了巨大的商机。除了医疗用品生产商、出口商之外,从中起到桥梁作用的“介绍人”、“中间人”也在为居间合同而忙碌。但这个“佣金”、“提点”或者“居间费”是否有风险呢?
很多国内的民营企业主都是白手起家开始打拼,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呵护。在经历无数艰难风雨,企业发展壮大并形成了一定规模后,企业主往往会形成这样一种错觉: “公司是靠自己才成长起来的,所以公司的资产自己有份”,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公司作为法律拟制人格,是独立于企业主的“人”,这个“人”的财产自然是属于他自己而不是企业主
开源共享的法律法规资料库“疏律”全新上线! 忽略